拘留10天!近日,辽宁鞍山,网民王某某在微信群中,公开辱骂受灾中的河南人民,造成恶劣影响。7月21日,当地警方通报,接到举报后,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工作,将王某某抓获。王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王某某已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。(新闻来源:界面快讯)
#家子说法#
(资料图片)
1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更不是任意发泄情绪的地方。在河南人民处于天灾之时,各地群众都积极伸出援手。却还有人在这个时候,哗众取宠,为发泄情绪,辱骂河南人,实在是不应该。
2、在网上搞地域黑,辱骂整个群体的行为,最容易触犯的就是寻衅滋事这个违法行为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(四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”
这里的第四项“其他寻衅滋事行为”参照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定义,包括“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”等行为。
实质上,寻衅滋事是从过去的流氓罪分化出的一项内容,因此在确定是否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时,就可以看是不是属于流氓行为。
这种行为最大的特征就是无事生非、没事找事,其行为往往没有具体的目的,以发泄情绪、寻求刺激为目的。
在这件事中,王某某就是以发泄情绪为目的,辱骂整个河南群众,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,所以警方以此为由对其进行处罚是完全合法合理的。
事实上,这种行为在网上也不是第一次发生,王某某也不是第一个被处罚的人。
2019年,湖南男子王某,因发红包与一贵州女子发生口角,继而利用微信朋友圈、qq群等对贵州人进行辱骂。最终湖南警方就是按照寻衅滋事,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当然,湖南男子王某也不是第一个被处罚的。
3、一方有难,八方相助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我们国家向心力的一个重要体现。在河南人民处于灾难之中时,如果做不到捐款捐物,也要少说些风凉话,这是做人起码的道德。希望王某某在拘留所里能够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行为。
你对王某某的行为怎么看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与大家一起交流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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